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巩义市发布重要公告 对2023年购置农机给予补贴

2023-06-02 21:55:15来源:巩义融媒

根据《巩义市2021-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、《巩义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充说明》,现

根据《巩义市2021-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、《巩义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充说明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【资料图】

一、补贴对象

补贴对象为巩义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。原则上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数量限制1台大型机械(大中型拖拉机、自走式收获机械、谷物烘干机、大型喷灌机等)和5台小型农机具(播种机、旋耕机、辅助驾驶系统设备、微型耕耘机等);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数量限制为3台大型机械和15台小型农机具。

二、补贴范围及标准

中央补贴范围为省定范围,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,标准为定额补贴(详见《河南省2021-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》)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照河南省、郑州市、巩义市相关方案执行。

省级补贴资金按省级方案执行。

巩义资金主要对我市重点推广的农机进行累加补贴,标准:

1、对免耕播种机、深松机、秸秆粉碎还田机给予中央补贴标准30%的累加补贴。

2、对青(黄)饲料收获机、玉米收获机、喷雾机、打(压)捆机、自走式花生收获机、10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、谷物(粮食)干燥机、喷灌机、辅助驾驶(系统)设备、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给予中央补贴标准10%的累加补贴。

3、对微型耕耘机(微耕机)、田园管理机每台累加补贴600元。

4、对参加我市深松整地项目而购置安装的信息化监测设备每台给予800元的补贴。

5、对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试点区域内,购买玉米收获机、秸秆压块(粒、棒)机、饲料(草)收获机械以及饲料(草)加工机械,并完成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,给予中央补贴标准30%的累加补贴。

三、补贴程序

实行自主购机、定额补贴、先购后补、县级结算、直补到卡(社保卡)。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,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,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、应录尽录,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“最多跑一次”“最多跑一地”。

1.自主选机购机。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,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,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。供货单位应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正规销售发票,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、型号、实际销售价格、出厂编号、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。

2、购机者申请。购机行为完成后,购机者自主向市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,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【身份证明、购机发票、合格证(仅拖拉机和自走式收获机械及其它大型机具)、社保卡、人机合影电子版】,签署告知承诺书,承诺购买行为、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。

3、补贴机具核验。市农机部门1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,并公示5个工作日。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应入户挂牌。

4、补贴资金兑付。财政部门审核农机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,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.补贴范围及标准具体可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“专题专栏”版块中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题”、河南省农机中心网“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”查询,或咨询市、镇农机部门。

2.补贴办理时间:2023年集中办理时间为4月、7月、10月正常工作日受理。

补贴办理地点:河大大厦二楼农机中心A0207室(河大大厦在新兴东路与紫荆路道交叉口西南角)。

3.补贴工作咨询电话:69580181

监督电话:69580180投诉电话:695801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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巩义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

2023年5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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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hnmd004